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合建质安【2016】18号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建管)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合安办【2016】16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行为,打击无证上岗,有效遏制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建筑施工工地。
三、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动火作业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持有效证件;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动火作业管理台账是否真实完备。
四、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一)施工项目自查自纠。各施工项目要按照整治的主要内容,立即组织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为组员安全自查自纠小组,并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备查。
(二)企业督查。各施工企业要组织对企业在建项目全面普查,完善管理档案和动火作业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同时将督查情况整理上报安全监督机构。
(三)监督机构暗访暗查。各监督机构要根据督查的主要内容,认真组织暗访暗查,坚决查处不规范动火作业行为,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4月25日前将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报质安处。
附: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