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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合肥市城市道路建设公用事业管线交底

发布时间:2014-07-31 点击数:1128
 

关于开展2014年度合肥市城市道路建设公用事业管线交底

专项检查的通知

市重点局、各区重点局、合肥燃气、供水、热电集团、各施工、监理单位:

2014630辽宁大连某建筑公司进行水平定向钻施工时,将中石油输油管线钻通,导致原油泄漏引发大火。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市大建设的顺利进行,保证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管线等基础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营,保障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我委将开展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公用事业管线交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合肥市燃气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检查方式:

从即日起至83日,各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公用企业对现有施工现场供水、燃气、热电管线交底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本次自查情况应单独建档以备核查。我委将从84日至820日对全市市管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区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公用事业企业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交底及服务情况。

1、是否提供全套管杆线图纸及文字资料;

2、是否建立管线巡查制度和监护制度;

3、是否设置管线安全标志牌。

(二)、建设单位组织管线交底及检查落实情况。

1、是否组织管线交底,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供水、供热、燃气管线资料;

2、是否组织相关单位对公用企业的管线交底资料进行复查,确保资料的准确、完整;

3、是否定期组织管线产权单位、施工、监理等企业开展管网安全检查;

(三)、施工单位组织管线交底、管线保护方案制定、管线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是否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2、是否开展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层层交底工作,有无交底文字记录;

3、是否开挖必要的样洞核对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

4、是否派专人保护、是否制定动土审批制度;

5、是否严格按已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地下管线保护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6、有无应急预案。

(四)、监理单位管线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1、是否审核施工单位管线保护专项措施;

2、对管线附近的取土施工是否派人旁站;

3、发现隐患时,是否及时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要求、施工单位不停时有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全面落实管线交底各项要求,我委将对检查中发现管网交底责任不落实,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视情况给予预警、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并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曝光。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崇文    联系电话:62672724    13855166456

附件:《管网交底检查表》

 

                                 2014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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